39、狐媚子1_听说我是坏人(快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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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、狐媚子1

  传说,逆流滔滔大河,在皑皑雪山之后,在莽莽密林之中,有一只非常珍贵的青鸟。

  它的羽毛像春天第一抹翠色织成,它的歌声像月光下叮咚的泉鸣,它的舞姿比任何的歌姬还要妩媚动人……

  一个少年听说后,心生向往。

  少年循着传说,游过大河,爬过雪山,深入密林……历经千辛万苦,少年终于找到青鸟。

  “青鸟,跟我回家吧,我会对你好的。”

  “抱歉,少年,我不想走。”青鸟说道。

  “这里荒无人烟,寂寞如斯,有什么好的?我带你去见识繁华。”

  少年将青鸟带出密林,带回家中,对它关爱备至。

  少年用最耀眼的黄金做成鸟笼,用最柔软的丝绸堆就,采摘最新鲜的果子,收集最甜美的露珠……

  少年给了青鸟最好的,但是青鸟一点都不高兴。

  青鸟不再歌唱,青鸟不再起舞,青鸟的羽毛一天天暗淡,青鸟的气息一天天微弱……

  “我对你这么好,你为什么还不开心呢?”少年不解。

  “这不是我想要的。”青鸟虚弱地说。

  “我已经给了你我最好的一切,你为什么不知足!”少年恼怒,“我冒生命危险带你出了密林,我倾尽所有地供养你,没有一只鸟儿的待遇比得上你,所有鸟儿都在羡慕你!你应该感激我!”

  “你是一个不懂得感恩的鸟!”

  “忘恩负义!”

  ……

  “可是我不需要……”

  青鸟虚弱的反驳,淹没在少年愤怒的指责之中,轻得像一根羽毛飘落,除了自己,没有一个人听见。

  她叫胡媚,是玉剑山庄的二小姐胡媚;是洗脚婢生的庶女胡媚;是勾引姐夫的荡/妇胡媚;是残忍杀害三个亲生儿子的杀人犯胡媚。

  她叫胡媚,因为嫡母见到她的第一眼,脱口而出“狐媚子”三个字,于是,胡媚就成了她的名字。

  胡媚,狐媚,这个名字像是诅咒一样跟随了她一生。

  她没有三岁之前的记忆,因为一场大病没的。

  听说她的生母是嫡母身边的洗脚婢,趁父亲酒醉爬床,这才有了她。

  父亲胡清宵视她为此生污点,对她视而不见;嫡母胡夫人怨恨她生母勾引了自己的丈夫,将她远远地打发到废弃池塘边上的守贞院中,不闻不问;嫡姐胡蝶知道这些事情后,为母亲报仇,天天来找她麻烦,小到辱骂嘲笑扇耳光,大到殴打扯发撞石墙,胡蝶想尽一切办法地折磨她。

  “都说有其母必有其女,爬床贱/婢生的孩子将来也一定会是爬床的狐媚子!”胡蝶坠着明珠的鞋子狠狠踩在胡媚的脸上,将她的头碾进了尘埃之中。“让我教教你,什么叫做‘安分守己’!”

  胡媚不是没有试过求救,在又一次被打破头,又一次被推下水后,胡媚挣扎着向路过的胡父胡清宵求救。

  胡清宵只是轻描淡写地扫了她一眼,漠然道:“姐妹间的玩闹,不要放在心上。”

  这次告状的下场异常的惨烈,胡蝶在奶嬷嬷的教唆下,将胡媚送到了最有名的青楼——醉芳楼。

  醉芳楼一番惨无人道的调/教,彻底打断了胡媚身上为数不多的硬骨头,将她整个人碾成碎末,又掺和卑微与顺从,捏成一个崭新的、不懂得反抗的胡媚。自此以后,“安分守己”像是从她骨子里长出来的般,她完全失去了反抗意识,懦弱卑微,逆来顺受,毫无怨言。

  爬床贱/婢生的孩子,将来一定会是爬床的狐媚子。

  谁也没想到,这话竟然一语成谶。更没想到的是,胡媚爬的还是胡蝶未婚夫雷尊的床。

  胡媚拼命向所有人解释,自己没有这么做,可是没有一个人相信她。

  所有人都认为是她心怀怨恨,故意去抢姐姐的东西。

  胡蝶拔刀就要杀了胡媚,是雷尊阻止了胡蝶,十分有男子汉气概地说,要对胡媚负责,纳她做小。

  胡媚不从,胡蝶也不肯,可胡父随意地摆摆手,浑不在意:“不过一小妾尔。”

  嫁入雷家当小妾的生活,不过是玉剑山庄生活的又一次重演。

  胡媚姿容绝世,胡蝶面有残缺,对比起来,雷尊自然更加宠爱胡媚。一月三十日,雷尊至少要在胡媚院子中待二十日;胡蝶是雷家的夫人,胡媚就是雷家的二夫人;有什么好的珍奇的东西,胡蝶有一份,胡媚定然也有一份,有时候胡媚有的,胡蝶还不一定有。

  如此偏宠,胡蝶岂能善罢甘休?

  胡蝶恨抢走自己丈夫的胡媚入骨,整天来找胡媚麻烦,辱骂、殴打、下毒、陷害……手段日益激烈。

  那时雷尊正忙着对付入侵中原武林的苗疆五毒教,无暇顾及后院女人间争风吃醋的小事,胡媚孤立无援,被折磨得苦不堪言。

  有好几次胡媚都被胡蝶打到吐血,胡蝶不许人给她药,更不许请大夫给她诊治,想这样活活病死她,可谁也没想到她居然撑了下来。

  “小贱胚子,命就是硬!怎么弄都弄不死!”胡蝶气得牙根痒痒。

  胡媚也在问自己,为什么她的命这么硬?

  胡媚被胡蝶折腾得痛苦不堪,她日夜期盼着雷尊能早日回来救她于水火之中。

  可她没想到雷尊回来要做的第一件事情,就是要她去死。

  “媚儿,我活不了了,我回来带你一起走。”浑身浴血的雷尊提着奔雷剑一步步靠近胡媚,他中了五毒教毒蛊,神医都说他活不过三天。他死没关系,但媚儿怎么办?“你这般柔弱,在这残酷的世道如何活得下去?跟我一起走吧,我们二人永不分离。”

  胡媚苦笑一声,闭上了眼睛,引颈就戮。

  死了也好。

  雷尊有心要杀胡媚,但奔雷剑在刺破胡媚肌肤的前一瞬间,雷尊体内蛊虫忽地暴动,经脉错乱,真气暴走,雷尊手一偏,剑锋斜斜擦过胡媚的脖颈,几缕鲜血飞溅而出,有一滴正巧落在雷尊唇边,雷尊下意识地伸出舌头舔了一舔,下一瞬间,雷尊的脸色变了。

  雷尊几乎是急迫地伸手抹了一把胡媚的血放入嘴中贪婪地吮吸着,血液入喉,体内躁动的蛊虫像是阳光下的白雪般退散消融,不过一时半刻,毒蛊完全消失!

  “你真是我的福星!”雷尊用力抱住胡媚,就像抱住一尊绝世的大宝贝。

  胡媚看着狂喜的雷尊,一头雾水,不明所以。

  胡媚嫁给雷尊三年,连生三胎,三胎接连夭折,没有一个活过百日。

  胡媚认定是胡蝶对孩子下毒手,强撑着虚弱的身体去找雷尊,求他为孩子主持公道。却没想到雷尊神色阴郁,说了句:“孩子没了还能再生,这只是个意外,别多想。”

  而后让人将胡媚带回落梅院,名为“休养”,实为“禁足”地看管起来。

  “我背后站的可是玉剑山庄,你以为雷大哥会为了你跟玉剑山庄翻脸吗?不自量力!认命吧。你这一辈子注定要被我踩在脚下,安分守己,我还能留你一条命,奢求不该得到的,只会生不如死。”胡蝶得意洋洋道。

  胡媚心如死灰,缠绵病榻,恨不得随孩子离开这个残酷的人世。

  她一直以为是胡蝶杀了她的孩子,忽地有一日,雷尊新纳的月姨娘却告诉她,她一直恨错人了——

  不是胡蝶,而是雷尊。

  雷尊不知何时发现,胡媚的血肉竟然能克制五毒教的蛊虫,大喜过望。

  雷尊想要打败五毒教,想要登上武林盟主之位,可他舍不得动胡媚,只好对胡媚的孩子下手。

  雷尊给这解蛊的血肉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,叫“肉人参”。

  在月姨娘的帮助下,胡媚偷溜进雷尊书房密室,看到被浸泡在药水缸中、手臂被片成骨架子的“肉人参”的那一瞬间,胡媚疯了。

  胡媚懦弱了一辈子,听话了一辈子,安分守己了一辈子,谁都可以欺负她,谁都可以践踏她。她这一生只反抗过三次——

  第一次,在她八岁那年,她跪求父亲约束长姐不要再欺负她,父亲说这是姐妹间的玩闹。

  第二次,在她十六岁那年,她哀求雷尊不要纳她做小,雷尊信誓旦旦说会保护好她。

  第三次,在她二十岁那年,这次,她谁也没求。

  她杀人了。

  四个。

  前三个是她的孩子,她用这双看似柔弱无力的手,生生掐死了他们。

  最后一个是她自己,一头撞死在孩子身边,死的时候,脸上带着解脱的笑容。

  【可怜的女人啊,如果神明许你一个心愿,你想要什么?守护,或者毁灭?】

  【心愿?我可以说“不”吗?】

  【我不想挨打,不想爬床,不想做小,不想陪葬,不想生孩子,更不想让孩子当什么肉人参!】

  【就这么简单?】

  【你能帮我吗?】

  【当然可以,我就是为你而来的。】

  寒冬腊月,天寒地冻,棠越着一身单衣,赤/裸着双足,提着小篮子在梅花林中采初雪。

  天气很冷,扑面的寒风带着刺骨的寒意,棠越冻得脸色发青,踩在雪中的双足早已经失去了知觉。

  棠越抬起头,望着一树红梅。

  昨夜玉剑山庄下过一场小雪,今晨残雪未消,盛在红艳的梅花盏中,衬着黄玉般的花蕊,寒香浸骨,风雅无双。

  她举起手,指尖离枝头那朵盛雪的梅盏尚有半尺距离。踮起脚尖,还是够不着。

  棠越微微蹙起眉头,屈膝一跳,纤细的手指揪住那一朵梅花。棠越脸上露出一个欢喜的笑容,可这笑容还没完全绽放,便化成了惊恐——落地时脚下一滑,棠越一个重心不稳,整个人朝地上摔去。

  棠越小小惊呼一声,下意识闭上眼睛。

  下一瞬间,她腰间一紧,天旋地转,一个温暖的怀抱裹住了她。

  棠越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睛,双眸潋滟水光,柔得让人移不开眼。

  撞见那人眼中毫不掩饰的惊艳,棠越难为情地低下头,苍白的脸上忽地涌起潮红,平添三分艳色。

  那人看她的目光更加炙热了。

  眼前这人名唤雷尊,没错,就是胡蝶和胡媚这对姐妹花的渣男丈夫,霹雳堂堂主雷尊。

  这雷尊体格健壮,长相硬朗,气质成熟稳重,眉宇间自有一股常人难以企及的坚毅与刚强之气,看上去让人很有安全感。

  他的长相在武林中很占便宜,一副标准的正道大侠的模样,武林同道初一见他,还没交谈心中便就先对他升起几分好感与信任。

  只可惜是个人面兽心的垃圾,瞧瞧他干的那些事情——猥/亵、强/奸、出轨、囚禁、虐杀……

  比邪门歪道还邪门歪道。

  【这垃圾也能当上武林盟主?啧,这武林吃枣药丸。】识海之中,棠越鄙夷道。

  胡媚那一世,在胡媚死的那一年,雷尊凭借手中三年来积攒的肉人参,顺利联合同道剿灭五毒教,在武林中声望一举达到巅峰,顺理成章地当上武林盟主,走上人生巅峰。

  然后,胡媚忌日那天,他悄摸摸地让胡蝶“病死”。

  “媚儿,我说过,没有人能欺负你。所有伤害过你的人,我都杀了,你开心吗?”在胡媚坟前,雷尊灌了自己一坛烈酒,灌了个伶仃大醉。

  【他这叫痴情吧?】系统099问道。

  胡蝶死后,雷尊将胡媚扶正,迁坟入雷家祖坟,还将胡媚的牌位摆在自己房间,日夜相对。几十年来,一直如此。他活到了九十岁,却一直没有续娶。多少名门正派想要将自家最优秀的女儿嫁入雷家,这些姑娘有的貌美倾城,有的武艺无双,有的家世显赫,有的贤名远扬,雷尊不假辞色,一一拒绝。武林中的女侠们对胡媚都甚为羡慕,渴盼着自己也能遇上这么一个痴情专一的好丈夫才好。

  【是啊,他的正妻只有胡媚一个,可小妾一直没少过。七老八十时还纳了一房年轻娇妾,十八新娘八十郎,一树梨花压海棠。真是令人感动的深情啊!】

  棠越撇嘴嘲讽道:【不过是感动自己罢了。他若真爱胡媚,早前干嘛去了?况且,欺负胡媚最狠的,不就是他自己吗?】真要为胡媚报仇,他怎么不自杀?

  【他快死的时候,逼柔弱娇妾来陪葬;胡媚死了,他一坛好酒葬情深,而后酒照喝,肉照吃,女人照玩,儿子照生。男人啊——】

  回到现在,梅林采雪是胡媚和雷尊相遇的契机,这年,胡媚十五岁,雷尊二十二岁。

  相比起七年后当上武林盟主后的深沉莫测,如今的雷尊明显稚嫩不少,还不懂得如何隐藏自己的心思,喜就是喜,怒就是怒,欲/望就是欲/望,就如现在他看棠越的眼神,炙热得都能消融积雪了!

  胡媚的皮相无疑是美的,但她的美与她的名字搭不上边。她的美丽,不是带着侵略性的明艳美,而是柔弱的、无依的、像是海面上漂浮着的泡沫,晶莹静谧的美丽,同时也是不堪一击的美丽,仿佛只要一阵风就能将她吹散。这种美丽,让男人趋之若鹜,想要珍藏保护起来,也让女人恨之入骨,恨不得狠狠划花她的脸!

  “你、你……手……”棠越学着胡媚怯弱如小白兔的样子,低着头结结巴巴道,雪白的耳朵适时地通红一片。

  雷尊这才从惊艳中醒过神来,轻轻放开棠越。

  棠越后退两步,蹲下/身捡起掉在地上的小篮子,看着散落一地的红梅残雪,棠越眼眶瞬间红了。

  雷尊一直盯着棠越不放,顺着棠越的动作,他的视线落到了地上——

  他看到了棠越的双足。

  棠越没有穿鞋子,一双小巧玲珑的玉足踩在雪地里,足背拱起,十只脚趾紧紧蜷缩在一起,像是一串精致的玉铃,精致秀美,分外可爱。可惜双足泛着受冻后的淡淡青紫色,破坏了这份美感。

  雷尊狠狠皱起眉头,一把将棠越打横抱起,棠越惊呼一声,本能地抱住雷尊的脖子,“你……你……”

  雷尊抱着棠越双足点地,身形如大雁横空飞起,掠过梅林,落在梅林外的一处赏景的小亭子前,大步走进亭子,将棠越放在桌子上,蹲下/身体,宽厚粗糙的双手将棠越小巧的双足捂在掌心。

  棠越想要抽回脚,雷尊紧握着不放,抬头问道:“还冷吗?”说话间,有一股炙热的内力从接触的双足缓缓窜升,顺着经络血管迅速蔓延四肢百骸,不一会儿,棠越脸颊、手脚、肌肤,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暖烘烘的。

  “谢、谢谢你。”棠越通红着脸,讷讷说道。

  “大冷天的,你的鞋子,还有衣服——”雷尊打量了一眼棠越的穿着打扮,皱起了眉头——

  天寒地冻,她只穿了一件洗得发白的破旧单衣,裸露在外的手脚纤瘦如柴,仿佛一折就断。方才他探过她的脉息,经脉细弱,是个不懂武功的普通女孩。

  这般虚弱的身子,穿得这般的单薄,出现在滴水成冰的梅花林中,若不是他及时出现,她怕是会香消玉殒!

  雷尊脱下身上黑色披风裹在棠越身上,问道:“你叫什么名字?为何会出现在梅林之中?”

  提及梅林,棠越低呼一声,焦急道:“糟了!梅间雪!姐姐让我采梅间雪煎茶,现在篮子打翻了,她非得打死我不可!”

  棠越急急跳下桌子,就要往梅林跑去,雷尊一把抓住棠越的手腕,问道:“姐姐是谁?”这么恶毒,竟然让一个虚弱的姑娘大冷天出来采雪,鞋子都不给一双!

  “雷大哥!”

  远远的传来年轻女人的呼喊声。

  棠越脸色大变,推开雷尊就往外面跑,雷尊想要阻止,但那女人的呼喊越来越急,越来越近,雷尊只得停下,看着棠越如一只跳脱的小白兔般惊惶逃远,目光中满是势在必得。

  “雷大哥!”一个披着大红斗篷的年轻姑娘走近,她脸罩轻纱,看不清面容,不过露出的皮肤白皙,一双眼睛大而明亮,看起来应该是个美人。这美人一看到雷尊,立刻笑弯了眼,声音柔得快要滴出蜜来,“雷大哥,你在看什么呢?”

  雷尊沉默不语,胡蝶扫了一眼周遭,发现雪地上有一行清晰的女子脚印——没有穿鞋?

  胡蝶问道:“雷大哥,你刚才跟谁在一起?”

  雷尊没有回答,反问道:“胡小姐找在下有事吗?”

  胡蝶轻轻一跺脚,娇憨道:“都说了,别叫什么胡小姐的,玉剑山庄和霹雳堂乃是世交,雷大哥,你叫我蝶儿就好,爹娘都这么叫我。”顿了顿,又道:“对了,雷大哥,我听书上说‘融雪煎香茗,调酥煮乳糜’,甚是风雅,我派人采集了一些初雪,我们一起煮茶品一品,看看这初雪跟平时的泉水有何区别吧?”

  采雪煎茶?雷尊忽地问道:“你可有姐妹?”

  胡蝶目光漂移一瞬,很快又道:“家母膝下只有我和哥哥两个孩子。”

  难道她是玉剑山庄的奴婢?如果是奴婢,那倒简单了。直接开口讨要便是,想来玉剑山庄也不会不给他这个面子。雷尊思忖着。

  与雷尊分别之后,胡蝶脸上娇憨笑意瞬间消失无踪,对身后奶妈冷冷说道:“孟嬷嬷,你去查一查那狐媚子今天都去了哪。”

  “我咳咳……”守贞院中,棠越轻咳着,“今天去了梅林采雪花咳咳……”

  “雪花呢?”孟嬷嬷问道。这孟嬷嬷是胡蝶的奶嬷嬷,今年三十有九,生得白胖圆润,嘴角有一颗豆大的媒婆痣,分外显眼。

  “不、不小心摔了一跤,洒了……”

  “可有遇上什么人?”

  “没……没咳咳咳咳……”话没说完,棠越又咳了起来,咳得很厉害,像是要把肺都咳出来般,咳得满脸潮红,连腰都弯了,娇小的身子衣衫单薄,在寒风中摇摇欲坠,分外可怜。

  孟嬷嬷眼中闪过一丝厌恶,问道:“你病了?”

  “没咳咳……只是受了点冻……”

  孟嬷嬷本也就是随口问问,就算她真病了,挨着便是,贱命一条,反正又死不了。刚想把话题转回到梅林上,孟嬷嬷忽然发现,棠越捂着嘴巴的手上,好像长了什么东西?

  “你手怎么了?”

  棠越惊慌失措地将双手背到身后,孟嬷嬷这下更加疑心了,“把手伸出来。”

  棠越尖叫一声,“不要!”

  “……你们两个过去,‘请’二小姐伸手。”

  “是。”孟嬷嬷身后的两个小丫鬟立刻上前去抓棠越,棠越背着双手连忙闪躲。

  孟嬷嬷眉头越皱越紧,胡蝶一有空就来找胡媚为母报仇,连带的孟嬷嬷对胡媚也很熟悉。她很了解胡媚这人,最是懦弱,连最低等的洒扫小丫鬟都能欺负她。因为孟嬷嬷听从胡蝶的吩咐,教训过胡媚许多次,胡媚见到她跟猫见了老鼠一样,她说什么胡媚立马做什么,连慢都不敢,更别说躲了。

  有古怪!里面一定有古怪!

  胡媚这具身体虚弱,棠越躲没两下就被抓住。两个丫鬟扭住棠越的胳膊,强行将她藏在身后的双手扯到孟嬷嬷面前。孟嬷嬷将棠越单薄的衣服袖子撸上去——

  “啊!!疹子!起疹子了!”按住棠越的丫鬟尖叫着连连后退,用力地擦着自己的双手,她见过这种红疙瘩!村里有个老人身上就长了这种红疙瘩,没两天人就没了!而且这病还会传染!老人一家七口都被传染,没有一个幸存!

  “快躲开啊!会传染的!”

  “不、不是的,我只是冻伤咳咳……我没得病……孟嬷嬷你们相信我……”棠越举着两条胳膊跌跌撞撞地去抓丫鬟,雪白的胳膊上密密麻麻地长满了红疙瘩,看得令人头皮发麻。

  “你别过来啊!”

  丫鬟尖叫着跑开,棠越又伸手去抓孟嬷嬷,孟嬷嬷年纪大了,腿脚不怎么麻利,一下子就被棠越抓住了,看着近在眼前更显狰狞的红疙瘩,密密麻麻连成一片,孟嬷嬷吓得浑身寒毛直竖,一把将棠越推到地上。

  “快,快走!”

  “封锁守贞院,速速去禀告夫人!”

  “砰”的一声,守贞院的大门被重重关上,紧接着传来铁链落锁的声音。

  几个眨眼间,所有人都被吓跑了,只留下棠越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地上,守贞院又恢复了往日的寂寞与宁静。

  棠越切了一声,一点过敏罢了,大惊小怪。

  作者有话要说:本单元的棠越,拿的是白莲泡绿茶剧本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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